自贡市交通运输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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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2日发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信201****6192 | 自贡市内宜高速公路自贡城区南湖段沿线涉及自贡高新区和沿滩区新城,由于未安装声屏障,噪声长期扰民,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 | 自贡 | 噪声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自贡市内宜高速公路自贡城区南湖段沿线涉及自贡高新区和沿滩区新城,由于未安装声屏障,噪声长期扰民,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问题属实。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自环监字(2017)委280号〕监测数据:南湖逸都昼间噪声65.1分贝,标准限值60分贝(超标);夜间噪声59.7分贝,标准限制50分贝(超标);南湖公馆昼间噪声68.1分贝,标准限值70分贝(达标);夜间噪声62.7分贝,标准限制55分贝(超标);晶泽华府昼间噪声55.4分贝,标准限值70分贝(达标);夜间噪声49.6分贝,标准限制55分贝(达标);阳光邻里昼间噪声57.9分贝,标准限值60分贝(达标);夜间噪声50.4分贝,标准限制50分贝(超标)。 | 是 | 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龙腾鑫为责任包案领导,市交通局、市住建局为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工作。 一、督促自贡市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切实做好南湖公馆、南湖逸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一)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完成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及相关专家论证工作。 (二)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根据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及相关专家论证情况,完成南湖公馆(高不小于4米,长度200米)、南湖逸都(高不小于4米,长度130米)面临内宜高速公路一侧的隔音屏或隔音墙建设工作,确保噪声污染问题在短期内尽快得以改善。 (三)从2017年12月1日起,根据噪声治理专业设计情况,分别在南湖公馆、南湖逸都面临内宜高速公路一面种植大约20米宽速生乔木(品种待专家评估后确定),并加强日常养护,力争尽快育成隔音林,预计从2020年起噪声值符合国家有关控制标准。 二、市交通局、市环保、住建等部门及汇东高新区、沿滩新城管委会,进一步加强晶泽华府、阳光邻里和沿滩新城三期安置房3个未入住住宅小区噪声监测工作,并切实督促相关开发商严格履行噪声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噪声监测未达标的情况下,不得让群众入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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