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林业局着力构建生态资源保护司法屏障
荣县林业局着力构建生态资源保护司法屏障
荣县林业局坚持围绕生态资源保护大局,着力构建生态资源保护司法屏障,坚决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坚强,队伍素质过硬。荣县林业局始终把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保护生态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落实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大力抓的责任网络体系。执法队伍团结稳定、业务素质过硬、作风纪律严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宣传教育到位,舆论氛围浓厚。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栏(单)、标语、宣传车、场镇宣传点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涉林案件侦破后,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打击效果的宣传,让群众接受再教育。宣传时注意覆盖死角、消灭盲区,进一步提高全县市民特别是林区群众的知法、守法、护法意识,为教育群众、预防震慑犯罪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十二五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66万余册、接受教育群众220万人次。
三、强化案件查破,保持高压态势。抓好情报系统的布建,主动深入林区检查,收集案件线索;每发现一起案件,迅速出动警力等执法力量,开展案情调查,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情报,做到对涉林案件露头就打,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震慑犯罪活动、遏制案件高发频发。
四、展开专项行动,打击战果显著。严格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精心周密组织,对涉林和破坏野生动植物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了严厉打击。从2011年以来,在林业、公、检、法、工商、药监等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先后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利剑、雷霆、火案查处林地行动、缉***治爆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统一行动49次、出动执法力量1943人次,办理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野外用火等案件42起,处罚47人次。十二五期间至今,荣县林业局受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150起,查处149起,刑事、行政处罚149人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261.8279万元,维护了林区稳定和群众利益,森林、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荣县林业局 朱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