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两项评估相关课题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我局负责对牵头制订的《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两项规划开展中期评估,重点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为此,我局启动开展“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两项评估相关课题。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民政局签订《深圳市民政局开展“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两项评估相关课题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内,按照起草市级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流程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两项规划”中期评估情况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梳理“两项规划”实施三年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2.起草完成“两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包含主要指标实现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提出建议。
3.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对起草的报告进行评审等,并就专家论证会的有关情况形成《专家论证报告》;
4.配合做好意见征询、整理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总预算为11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费用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评估报告体例与格式。按照《深圳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2的体例和格式提交课题成果。
3.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18年8月,其中报告提交时间为2018年7月9日。
4.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5.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详见***1);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6月7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71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曾凯,联系电话:25831513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1.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2.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体例)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1日
***
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docx
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体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