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规划相关办法解决办证难
由过去的以节育技术服务为主,转向节育技术、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系列服务并举,推动流动人口与户籍地人口享有均等化的计生服务。昨日,陕西省召开新修订的《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贯彻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要求相关配套措施尽快出台。
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陕西省流动人口总数约58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5倍。新《办法》将依法维权、利益导向、综合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推进并保障流动人口与户籍地人口享有同等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便民维权等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包括,流动人口可免费获得避孕药具,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按规定休假,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在子女入学、公租房、廉租房、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照顾等六项权利。
张迈曾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对《办法》规定的职责履行、信息通报、优待政策和管理服务制度作进一步的细化,明确配套措施,增强法规的操作性。要求与之相关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另外,针对近期关注度较高的“办证难”相关问题讨论,省计生委主任冯月菊回应称,在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日下发专门通知关注群众反映的办证难问题后,陕西省也有很多群众打电话咨询什么时候能解决办证难、简化办证程序?“尤其是一些外地前来的流动人口,了解的愿望更迫切。为此,陕西省也制定了相关办法,但是现在的难点在于,省内各市、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好协调,陕西省流动到外省的,外省流动到陕西省的工作,需要在全国层面进行衔接,所以我们陕西简化办事程序、减轻办事难的文件,将在向国家计生委汇报后,尽快完善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