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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近来,社会上谣传,“旧医保卡卡内金额必须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消费完毕,否则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卡内余下金额作废”。对此,市人社局郑重告知:旧医保卡没有使用期限,在卡内余额消费完毕后旧医保卡自动作废。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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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0:29: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