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67号 电话:0827-5260972
党组书记、局长杨述泉: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王立:分管法规(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和市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平:分管征管与科技发展、纳税服务和办税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泽富:分管人事(离退休人员工作)、税务稽查和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工作。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雷文学:分管流转税和财产与行为税工作。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志勇:分管办公室、收入核算与财务和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翼:分管监察室(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春蓉:分管机关党办、工会、妇委会、共青团、扶贫和所得税工作。
副调研员马映太:协助杨志勇同志分管绩效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绩效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政务宣传;承担市(州)局内外网站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负责政务调研和税收科研;指导税务社团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和公告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综合税收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承办普法教育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综合管理;承担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
三、流转税科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国际税收征收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办理涉外企业涉税审批、备案的具体事项;组织实施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所管税种涉税审批、备案的具体事项。负责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四、所得税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所管税种涉税审批审核、备案的具体事项。
五、财产与行为税科
负责财产和行为各税种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所管税种涉税审批、备案的具体事项。
六、纳税服务科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调解;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征管与科技发展科
负责本地地方税收综合性征收管理,拟订综合性税收征管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管理;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的管理工作。
八、收入核算与财务科
编制本地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税收资金安全、税费款征缴和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管理税收票证和税收数据、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财务制度,负责本地经费、财务、装备、资产、基本建设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编制本地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资产的领拨。
九、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本地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并贯彻落实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监察室(审计科)
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制定系统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检举控告申诉;负责系统执法监察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协调配合外部审计。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实施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