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申报方向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申报方向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1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直各部门,市直企业,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成长的促进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助力青岛“品牌之都工匠之城”、“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建设,根据《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将于近期启动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向
各申报单位应围绕我市十五大攻势领域,选择通用性强、就业面广、社会影响大、发展迅速、引领技术前沿的职业(工种)及对接世赛、国赛、省赛赛项组织申报。
根据有关规定,市级竞赛分为市级一类、市级二类。其中青岛市第十六届职业技能大赛为市级一类竞赛,实行赛项遴选和总量控制;其他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二类竞赛,不受赛项和数量限制。
二、拟承办单位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竞赛实行承办单位负责制。拟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职业技能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二)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四)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业、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可直接组织申报;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可以协办形式参与上述单位赛事组织工作。
(二)各赛项竞赛级别、参赛人数等按照《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申报时应明确标注申报市级一类或市级二类竞赛。市级一类竞赛每个赛区申报赛项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学生类别比赛项目应结合专业设置、学生技能水平实际,突出未来发展需求,避免同质化。
四、政策支持
(一)被批准纳入2020年度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赛项,可按《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相关荣誉称号。
(二)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职业(工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相应工种、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符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后可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已备案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可为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有关说明
(一)各单位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办赛理念,运用平台思维、市场化思维,充分调动市场办赛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大赛,不断提升竞赛市场化、规范化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拟申报单位请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申报摸底调查表》(***1)。前期已申报赛项的单位请根据本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后申报。
(三)所申报竞赛职业(工种)在相应鉴定考核范围内,且拟通过竞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须同时填写上报《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场地、设备情况表》(***2)。
(四)为加强大赛经费保障,申报单位要根据所申报赛项书面列明大赛预算及经费来源,盖章后上报。
(五)上述所有材料请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报送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邮箱:jdzxkwb@qd.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
***1:2020年度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申报摸底调查表
***2: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场地、设备情况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刘云龙 电话:8583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