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和厂中厂企业整改阶段性情况
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发改、经科、住建、环保、国土、工质、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查、联合指导,全力推进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效果。从4初开始,由经科牵头组织所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此次排查出的“散乱污”和“厂中厂”企业进行统一执法,争取在4月底以前将所有企业检查一遍并形成分类处置台账。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公告,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按期整治到位。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
大力宣传,曝光问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在蓬安广播电台滚动播出此次整治行动宣传信息,建立“散乱污”企业举报热线0817-8622252,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依托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对群众举报或被媒体曝光的,以及弄虚作假、推进不力、应排查出而未排查出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积极引导,维护稳定。相关部门积极加大政策支持,引导中小型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全力做好“散乱污”企业职工安置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帮助“散乱污”工业企业职工实现再就业,避免因为“散乱污”企业职工失业造成非法上访及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