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立采矿权(BJSKC202132号)挂牌出让
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立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毕资告(土矿)字〔2021〕222号
受赫章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以挂牌方式对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出让项目名称: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2.出让人:赫章县自然资源局。
3.矿区位置:赫章县野马川镇新田社区。
4.矿区面积:0.1069km²(以坐标计算为准)。
5.地理坐标:东经104°49′35″~104°49′48″,北纬27°09′49″~27°10′01″。
6.资源储量:482.09万立方米
6.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7.出让期限:10年。
8.设计开采规模:100万吨/年(最终以三合一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准)
9.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3005806.86 | 35482796.05 |
2 | 3006140.73 | 35482867.92 |
3 | 3006143.96 | 35483124.74 |
4 | 3005821.48 | 35483140.74 |
5 | 30057***.67 | 35482966.16 |
(开采标高:+1689m~+1430m)
二、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三、竞买人条件
根据《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的竞买条件为: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赫章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收据,出具原件,提交复印件;
3、竞拍者在参与竞拍前需将“净矿”出让前期工作费用中的土地流转费239.21978万元交到赫章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账户或赫章县野马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已缴纳“净矿”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的相关证明,竞拍者在参与报名时需提供赫章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出具的缴纳凭证或赫章县野马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4、本次出让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5、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四、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
根据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禧资矿评字〔2021〕第013号),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84.96万元
五、净矿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按照采矿权“净矿”出让管理要求,本宗矿权前期投入经费为270.61978万元(其中土地流转费用239.21978万元,资料编制费用31.4万元,资料编制费用包括《地质简测报告》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编制费9.8万元、《安全设施设计》编制费4.8万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费2.8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3.5万元、《林地审核同意书》编制费8.5万元、出让收益起始价评估费用2万元),前期工作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出让收益。
六、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竞买保证金由赫章县自然资源局收取及管理。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前,需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存(汇)入指定专项账户。
3.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需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转账凭证到赫章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文件,凭证明文件报名参与竞买采矿权。
4.竞买保证金退还的,将退还至竞买人提供的基本账户。
5.竞买保证金存(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赫章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州赫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831***********0069809
七、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21年9月24日8:30时至2021年10月27日16:00时;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8:30时至2021年11月8日16:00时(网上报名)。
挂牌时间:2021年10月28日8:30时至2021年11月10日12: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挂牌及竞价
(一)挂牌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宗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84.96万元;竞买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申请提交及出让文件资料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4日8:30时至2021年11月8日16:00时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17252(柴珏)或0857-8315972(周冬梅)。
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刘玮)。
(三)竞买资格确认。
经核验,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21年11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四)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整数倍)增价幅度。
(五)竞得人确定。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出让收益确定
本次挂牌出让最高报价为本宗矿权出让收益。
九、特别约定
(一)挂牌成交后,竞得结果在自然资源部、赫章县自然资源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签发《入场交易证明书》。
(三)竞得人取得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入场交易证明书》后10个自然日内,向赫章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与赫章县野马川镇新田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的《矿产资源开发互建共享协议》,协议需加盖野马川镇人民政府公章,逾期未提交的,竞得结果视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重新组织挂牌。
(四)竞得人应在《入场交易证明书》签发后30日内与赫章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缴纳(预存)。自行备齐相关报件资料后,依法向赫章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合法采矿权人。
(六)在本次采矿权交易工作结束后,对于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对于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取得《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后,其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行本方案(公告)相关事项履约保证金,待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凭双方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认真履行资源税与矿业权占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如因国家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时,竞得人必须按规定退出。
(八)本宗采矿权出让期限为10年,竞得人竞拍取得采矿权后,采矿权有效期限为10年,采矿权有效期限起止日期以采矿许可证登记载明为准。竞得人按照出让资源量、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采矿权终止。
十、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当事竞买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参加竞拍并竞得出让标的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机关在《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一、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中止或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系统出现意外事故;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本次挂牌出让出现质疑或投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新建,届时以新建公告为准;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五)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六)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赫章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七)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矿业权人取得出让资源后,需严格按照《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
(八)出让机构(赫章县自然资源局)对《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简测报告》未进行任何评审备案,不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建议竞买人先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后再参与竞拍。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活动,即视为同意并认可该资源量,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后果。
(九)参与竞拍企业依法竞得赫章县扶贫6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后,需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相关事项,未按公告约定时限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相关条款的,视为交易失败。
(十)如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不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将由法院、市场监管局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咨询电话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部,电话:0857-8315972;
赫章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股,电话0857-3223273。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