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开区环保局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33号)规定:“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工作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变更为备案制,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自此,建设单位只需进入环保部统一建设的备案系统,注册一个单位或个人账户,登入系统,按照指导流程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提交生成备案号,并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由项目法人签字,自行留存备查,即完成项目备案(备案端口http://110.249.223.86:8080/REG/a/login)。现我局已对多个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进行网上备案登记。
此举响应了***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企业的号召,极大方便业主足不出户办理环保手续,也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