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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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社会工作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人选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评选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我市共两个名额,其中小学、初中各1名。请各区按要求进行推荐,上报小学、初中各1名推荐人选至市教育局,由我局择优报送。评审材料(《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名单汇总表》)需要同时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各单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于11月24日前提交至市教育局1号楼5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曹智琴,联系电话:2122361,电子邮箱:916050203@qq.com。
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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