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1、19-03地块均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其中20-01地块面积为46150平方米,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G1),位于嘉圳岭南路与黄竹坑路交汇处东南角;19-03地块面积为4869平方米,用地规划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位于嘉圳岭北路与黄竹坑路交汇处东北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为促进坪山区新建消防站落地建设,提高坪山区消防能力,拟将20-01地块拆分为三个地块,其中20-01-2地块面积为4005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用于建设沙湖消防站;20-01-1、20-01-3地块面积分别为338平方米、41807平方米,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仍为公园绿地(G1)。
(二)取消原图则19-03地块消防站用地功能,用地性质由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不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25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4
***:
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7月27日
***
1.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2.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