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数字城市城市运营中心建设装修部分项目设计服务的采购
我局拟对项目设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数字城市”城市运营中心建设装修部分项目设计服务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47.289454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对区行政中心E栋一楼(原区政府服务中心)进行重新装修,以满足“数字城市”城市运营中心基本使用需求。装修范围包括:南沙区数字城市运营中心及配套的会议室、决策室、作战室、接待室、值班室、数据运营中心办公室,面积约2300.14平方米。
2、服务内容:
(1)项目建安工程费约873.40万元;
(2)编制方案设计(如有)、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含修改及完善)、施工设计文件和预算;
(3)协助报建报批工作(如有);
(4)进行必要的专项研究及深化设计;
(5)提供现场服务及专人驻现场服务;
(6)提供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服务;
(7)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
3、交货时间:资料收集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资料
四、报价机构资格
(一)报价机构基本要求
1、国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设计类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退休及返聘证明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现场考察
(1)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五、确定承接机构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80%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充足、合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设计团队实力、整体服务质量、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分数高者为承接机构。(综合评分表详见***1)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机构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选取报价相对较低的为承接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报价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截至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含项目方案、报价单(含费用明细)、报价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报价机构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等综合实力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做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报价机构在应标文件中制作详细目录,提高评标效率,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违反本公告要求,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机构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联系人:郭晓斌 ,电话:137****3548。
(三)请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17 :0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一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设计方案,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王师奇 电话:139****05***
建设单位: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