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政府关于王贤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王贤河功能,促进王贤河休养生息,维护王贤河健康,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治导线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祁县水利局开展了王贤河的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界原则
(1)注重基础,依法依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合理利用已经验收的相关基础成果,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结合现状,因地制宜
按照节约利用的土地、符合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实际的要求,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确定划界原则和标准。
(3)统筹兼顾,团结治水
逐步解除河道与社会经济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管理范围划界要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要求,并应协调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力发电、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二、划界范围
本次对8.23km王贤河干流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三、划界标准
执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技术要求。
(一)防洪标准
本次王贤河管理范围划界防洪标准与《王贤河河道治导线规划》成果保持一致,即: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划界标准
1.已经建设堤防的河段
1.1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河段
已经建设堤防,并且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堤防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5m至10m,若向外水平延伸不足10m处为公路、村庄外围、厂矿边墙等,则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公路边,村庄外围、厂矿边墙等。
1.2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河段
已经建设的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河段,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进行划界。
2.未建设堤防的河段
2.1河谷平川区河道
2.1.1河道治导线与设计频率洪水淹没线重合,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以河道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由假定堤防外边坡坡脚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5m至10m,若向外水平延伸不足10m处为公路、村庄外围、厂矿边墙等,则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公路边,村庄外围、厂矿边墙等。
2.1.2河道治导线在设计洪水淹没线以内,即河道两侧地形平坦、淹没范围较宽,治导线规划缩窄河道的河段,以治导线为基准,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后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2.2山区段河道
两岸河道治导线与设计频率洪水淹没线重合,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三线合一。
四、划界成果
1.桩号0+000(源头)~3+955(上八洞村)
桩号0+000~3+955m段长3.955km,河道断面较为窄深,河道两侧植被覆盖良好,经过伏坪村、车轮垴村和上八洞村3个村庄。过河建筑物主要有:公路桥1座、漫水桥1处、人字闸1处和浆砌石塘坝1座。两岸均为山体,管理范围线按照治导线控制。
2.桩号3+955(上八洞村)~8+220(王贤村)
桩号3+955~8+220m段长4.265km,该段主河道蜿蜒曲折,主槽断面较小,为天然河道,河床为卵石、砂组成,底坡较均匀,无堤防,河道内基本为河滩和耕地。经过下八洞村、许子沟村和王贤村3个村庄。过河建筑物主要有:公路桥3座。两侧或为滩地,或为山体,管理范围线按照治导线控制。
五、其他
(一)王贤河管理范围划界后,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划界范围内土地权属,向河道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土地使用证,水利部门负责完成划界线界桩设置。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祁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