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昆明获得中央专项资金
昨日,环保部通报,中央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重点支持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云南昆明、曲靖是其中两个重点支持城市。通过竞争排名确定,昆明位列第十位。
今年5月,财政部、环保部联合组织开展了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择优支持30个地市重金属防治工作,这也是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的一个重大改革,改变了过去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省的方法。采用竞争性申报和评审方式,明确《规划》重点区域所在的地市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择优支持一批重点区域开展治理工作,通过初步审查和现场竞争评审,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确定对综合排名前30位的地市(下辖38个重点区域)予以支持。资金下达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严格监管和绩效考评,要求省级环保、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明确地市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明确目标时限和任务分工,力争“十三五”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中央资金将连续三年对重点区域进行支持,今年下达资金279315万元,支持名单于6月初在财政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根据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结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市,资金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扣减。(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