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朔城扶贫字〔2018〕5号
各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32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晋财农[2018]34号)和朔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朔扶贫字[2018]26号) 要求,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经朔城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研究决定,现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如下:
一、资金分配方法
此项资金分配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所在各有关乡、村项目申报为依据,经实地调查了解后科学分配,精准用于扶贫项目上。详见***“朔城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二、资金使用方向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贫困户稳定脱贫,按照上级要求用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小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雨露计划、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密切贫困群众与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
三、资金监督管理
(一)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包村干部、村两委主干、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监督,项目完成后报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验收后,村级方可报账拨付。
(二)贯彻落实好***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 有关精神,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区级扶贫部门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要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委、检查、财监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凡是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
(二)各乡、村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实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受益贫困户情况报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项目库。
附:朔城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朔州市朔城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5日
***:
朔城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乡 | 村 | 项 目 | 资金计划 | 金 额 |
贾庄乡 | 南曹村 | 简易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 | 70 | 70 |
福善庄乡 | 小坝村 | 肉牛养殖及配套 | 30 | 184.5 |
辛村 | 简易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 | 30 | ||
长润村 | 简易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 | 60 | ||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 20 | |||
东小寨 | 肉鸡养殖 | 22.5 | ||
下水村 | 奶牛养殖及配套 | 22 | ||
南榆林乡 | 西村 | 农机服务购置农机 | 31.26 | 31.26 |
下团堡乡 | 孙家嘴村 | 完善林下养殖项目及配套设施 | 20 | 20 |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 小额信贷贴息 | 30 | 70.24 | |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 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 26.63 | ||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 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及致富带头人培训 | 10 | ||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 项目管理费 | 3.61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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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