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销号贫困(边缘)村项目计划的通知建脱贫发201625号
关于下达2016年销号贫困(边缘)村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共朝阳市委、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村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朝委发[2016]27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及2016年销号贫困(边缘)村计划,现将各乡镇场街上报的项目及资金计划下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对2016年每个销号贫困(边缘)村投入5万元,用于发展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严格执行《建平县财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报账制度。
三、严格验收程序,强化项目监督。各乡镇项目运作要公平公正,秉公实施,阳光运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在项目村公示七天以上。必须缜密周到、不出纰漏,发现问题,及时化解。严格验收程序,坚决防范资金风险,不允许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附:2016年销号贫困(边缘)村项目及资金计划表
建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8日
***:2016年销号贫困(边缘)村项目及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