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召开沈阳市全域土地例行督察情况反馈会
7月31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在市政府召开沈阳市全域土地例行督察情况反馈会,通报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市长姜有为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3月至5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市开展了全域例行督察驻点试点工作,对市政府2017年落实土地资源资产重大决策部署、保护、利用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监督检查。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指出,近年来,沈阳市政府学习贯彻******系列***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逐步转变发展理念和增长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例行督查意见还指出了例行督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局长李全人在会上讲话,针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沈阳市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水平,建立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长效机制,落实好各级政府用地管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到位,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沈阳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姜有为作表态发言。他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情况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精准精确,提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符合实际,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督察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主动对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我市土地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二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督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要绷紧体系,整体联动,切实增强督察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和长效性。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原则,各地区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强化***督办,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用地保障机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有关领导、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副市长于振明参加会议。(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