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供热计量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规范竣工验收程序,深化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好既改工作任务。按照2015年度我市既改任务,对照各自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确保全部完成既改任务。组织人员对已竣工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查漏补缺,杜绝缺项漏项。对换热站改造、楼宇单元保温门安装、外窗改造、供热计量装置安装、远传设置等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导整改。
二、进一步完善既改工程竣工验收。加大对供热计量工程施工和验收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严格依照住房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快对供热计量工程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督。抓紧整理本市(区)竣工项目相关资料,保障工程招投标、建设施工、验收备案等资料齐全,尽快完成市(区)级验收。6月底,将组织对各区市既改工程进行市级验收。
三、稳步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下阶段,重点做好热计量收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体系。在确定供热成本时,应将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维护、更换、管理等成本纳入热价成本。要按照“企业节能见效益、用户节能省热费”的目标,逐步将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由现行的50% 调整为30%,以便最大限度地调动用户节能的积极性。二是完善热计量退费政策。各区市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对采暖期确定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小区或单体建筑,对供热机组、换热站、终端用户等各环节的用热量等基础数据进行认真采集、整理,综合分析供热企业和用户节能、节费情况。积极配合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供热计量收费价格标准,兼顾企业与热用户的利益,增强企业与热用户供热计量的热情。三是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取得广大群众对供热计量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妥善解决实施供热计量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供热计量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快建设供热温控一体化平台。督导各供热企业尽快建设完善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平台,实现从热源到管网、换热站、终端用户的整个供热系统能耗统计、监控和调度,为实施供热能耗定额管理提供决策支撑。各区市要争取在年底前建设完成供热温控一体化平台,保证全市供热计量平台的全覆盖。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