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获得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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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从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获悉,平昌县获得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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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2:38: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