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1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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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取消1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取消***第三批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我市的13个事项。
本次取消的主要包括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公章刻制审批、复印打印业务审批等事项。《通知》要求,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要立即停止受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取消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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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2:38: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