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检查计划
各局、部、办、室及各下属公司:
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巩固安全生产督导(巡查)成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结合园区实际,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综合监管检查计划,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分级分类实施,确保对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单位的综合监管(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覆盖率达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实际中去。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好辖区内建设工程、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有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火灾防控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严重失信企业。
4、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综合监管检查安排
(一)检查范围
园区范围内所有商贸综合体、物业或管理公司、酒店、工地、商品房门面房等入园企业。
(二)检查内容
对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台账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家次
1、全年对火灾防控领域检查250家次、建设工程领域检查80家次;
2、全年对商业场所、科研机构(研发中心)、公寓用房、入园企业等行业领域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4次;
3、全年对农业机械、城镇燃气、园林绿化、机关事务、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次;
4、全年对城市地下管网、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电力安全、水务安全等行业领域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1次。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安全隐患整治,严格检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认真编制检查方案
根据职责和权限,按照本计划统筹安排,编制检查方案,按月进行阶段划分,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重点及方式;
(二)检查内容全面
把教育培训、应急管理检查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在制定检查方案时全面考虑,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检查与普法相结合
在对企业进行日常综合监管检查时,要将普法教育与综合监管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给予明确的法律条款解释,告知行政相对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时,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记录在案。
(四)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
在对重点监管项目实施重点检查的同时,实行“双随机”检查,以增大检查的覆盖面;
(五)严格检查纪律
检查人员实施综合监管检查时,坚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
***:安委办(安监局)2022年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