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
《办法》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等。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部分,主要从用水规划、节水评价、用水定额管理、阶梯水机、累进加价、用水计量、节水“三同时”制度水等方面对用水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第三章节约用水保障部分,主要明确财政投入、队伍建设、节水奖惩、再生水价格、监督检查等具体保障措施。第四章附则部分,主要为如违反第二章相关规定行为的惩处依据,并对《办法》的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据悉,通过《办法》的正式印发施行,进一步完善了黔南州节约用水体制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引导用水单位主动节水、自觉节水,并细化了节水相关规定,明确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范围和具体实施流程以及公共供水用水报装内容,同时明细了相关部门节约用水的职责和分工,逐步建立起行业主管、行业节水的工作体制机制和规定城市临时取水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