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俊材料城西侧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龙江镇豪俊材料城西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文件澄清、补充通知(1)
致各供应商:
现对龙江镇豪俊材料城西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此项目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具体如下:
一、采购文件部分内容澄清、补充:
1、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十二、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中第(3)点“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8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现澄清为“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3.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中,删除“投标保证金原件一份” ,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保证金原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无需封装。
二、其他说明:
1、本通知是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澄清、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做相应澄清、补充。
2、如本通知的内容与在此前发出的采购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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