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下发文件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为了杜绝公车私用,严肃党纪政纪,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6月25日,县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公车必须规范管理和使用。
一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及救护车辆管理制度,交通安全责任制度,车辆购置、报废审批制度,实行单位车辆管理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把车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公务、救护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人员驾驶,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章行车和私自搭乘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三是严肃车辆使用纪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肃公务车、救护车辆使用纪律,制定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救护车,严禁公车、救护车私自外借,严禁公车、救护车用于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活动中去。各医疗单位的救护车辆要实行专车专管专用,必须用于医疗救治、卫生应急工作,不准用于营运拉客或作其他运输。
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如违反规定使用驾驶车辆造成事故、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