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第四税务所半年入库税收再创新高
县地税局第四税务所负责县城内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二手房销售的税收和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今年以来,该所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工作基调,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精细管理,在去年上半年税收首次破亿的基础上再创新高。
工作中,该所坚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栋号管理”,对项目销售收入推行“预收款+销售不动产***+银行按揭款”全方位监控,依托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地方税源监控平台,强化税源动态管理,加强与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的联合控管力度,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强化重点税种管理,对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征、企业所得税预征等同步征收。加强纳税评估,对异常申报按程序进行税务约谈、税务检查等,不断强化巩固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
截至6月25日,该所累计入库税收13202万元,完成该所全年税收任务21100万元的62.6%,较去年同期入库的10778万元增收2424万元,较2012年全年税收收入11300万元增收1902万元。其中完成县级公共财政收入9744万元,完成县地税局分配的县本级任务14150万元的68.9%,较去年同期征收的8140万元增收1604万元,实现了高基数高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