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广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6061
1.招标条件
高建广场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明发改资【2016】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建广场项目 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碧桂路以西、三江路以南SA-4-1地块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高建广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造四栋裙楼结构高层布局房屋,层数为二十八层,其中地下室二层、地上裙楼三层、住宅二十五层,建造高度为
2.3 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期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审核止。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高建广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造四栋裙楼结构高层布局房屋,层数为二十八层,其中地下室二层、地上裙楼三层、住宅二十五层,建造高度为,总建筑面积为84491.43㎡,其中住宅建造面积47848.68㎡,商业建筑面积14470.61㎡,肉菜市场面积2835.42㎡。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本项目内的住宅、商业物业(含农贸市场)、地下人防工程、车库、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机电设备、消防、电梯安装等配套工程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含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资料跟进、工程结算工作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还包括工程的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方面服务;此外,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招标控制价: 以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合同价为计费基数×费率(2.5%)为最高上限价,且封顶价为442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报价费率的形式,投标报价费率超出最高上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报价费率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工程监理费及费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等变更而调整,工程监理费以甲方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2.5承包方式:中标人按中标价(中标费率)对监理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6 月
至 2016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2337 。
5.2 报名时间: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起至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8.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号202房
邮 编:528500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757-88262909
传 真:0757-882629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50号二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138****4323
传 真: 0757-88821388
电子邮件: 4413305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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