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红黑榜促诚信执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诊疗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改善就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和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安排。2016年,我局诚信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着力培养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和文明行为。
我区共有医疗机构139家,其中:医院11家,卫生院3家,门诊部1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32家,诊所(含卫生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预防保健中心、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等)78家。2016年我局对全区13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存在违规行为的29家医疗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9次,共计记分73分;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医疗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诚信执业“红黑榜”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诊疗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科室违规合作和不规范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环境,建立良好的医疗诚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局综合监督科 黎国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