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乐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09-19至2017-09-2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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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乐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委会象岗村民小组“虎头岗”(佛山市南海区良骐压铸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0#栋厂房)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乐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乐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委会象岗村民小组“虎头岗”(即佛山市南海良骐压铸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0#栋厂房),我局于2015年5月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南环综函〔2017〕71号)。项目占地4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年生产环保木1000吨。项目现有设备总规模为:混料机2台、造料机2台、搅拌机2台、挤出机8台、冷却塔1台、冷压机1台、磨花机1台、空压机2台、压力机1台、破碎机1台。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一)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二)废气 1、项目有机废气配套的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均由佛山市清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000立方米/小时和16000立方米/小时,均采用低温等离子净化处理工艺;经验收监测,达到审批要求,经现场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2、项目粉尘废气配套的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由佛山市清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处理能力为9000立方米/小时,采用喷淋净化处理工艺;经验收监测,达到审批要求,经现场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三)噪声项目落实了隔音降噪工作,噪声得到一定的削减。(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