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鞍山市有线电视管理条例(草案)》,是一件关系到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法规。其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有线电视的管理,维护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电视事业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服务。为了制定好这件法规,现将《鞍山市有线电视管理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并在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asrd.gov.cn)上登载,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做好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全市各单位和公民提出的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寄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回复电子邮件;
2、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10日。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五道街10号
邮编:114002
电子邮箱:happylh_1972@163.com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