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日至2月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308、309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503098 传 真:0757-82109216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青柯鹰牌厂南侧大江路263号7座6-7号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青柯鹰牌厂南侧大江路263号7座6-7号(中心地理坐标:23°0"57.33" N,113°4"39.99" E),租用闲置已建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00m2,总投资50万元,员工人数10人,年加工大理石石材500吨。项目内不设喷涂、喷漆、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泳、抛光等工艺。 生活废水:工艺废水经项目内四级平流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洗涤用水要求,满足切割、磨边等工序回用水质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东鄱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中的较严者,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佛山水道。粉尘:加强车间内的通排风设施,保持车间空气流通,同时建议操作员工佩戴口罩噪声:要求邻近敏感点一侧的厂房内不设高噪声生产设备,厂房墙体设为封闭式实体墙或采取双层中空隔声窗,并选取低噪声型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设置消声垫。固体废物:废石材、石材废浆渣委托河源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定期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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