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举办驰名商标的使用及价值座谈会
新《商标法》(2013修正案)将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及运用作出重大的修订。为帮助企业根据新的条款规定对自身商标品牌发展战略进行及时的调整,在新法临近实施之际,勒流市监分局联合顺德区商标协会于4月24日在广东福田电器有限公司举办了主题为“驰名商标的使用及价值”的座谈会,特邀请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侯丽叶和北京东灵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朝栋两位专家与我区已认定及正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共同探讨新《商标法》实施后“驰名商标”的使用,进一步深究“驰名商标”认定的价值。
新《商标法》规定不能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商标活动中,但驰名商标将会在商标侵权、商标争议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对企业来说,《商标法》的修改存在着利与弊。侯局长和张律师在座谈会上分别详细解读了新《商标法》的修改内容,引导驰名商标企业在思想上、商标品牌发展策略上根据新法的实施需要作相应的改变。在座谈会的现场答疑、交流环节,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副科长李弟平与北京的专家一起为参会的企业解答问题,现场气氛活跃。
通过本次座谈交流,企业代表们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新《商标法》的制定和实施的意义,掌握“驰名商标”的使用价值和运用方法,为企业自身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