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征求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调整和修改意见的函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佛山新城城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3]30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对《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相关要求事项作出适当的调整和修改,请各区局和单位针对拟调整和修改的内容以及《办法》(修改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7月2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函告我局。
附: 1. 拟调整和修改的主要内容
2.《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修改稿)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炳明 联系电话:82294065
邮箱:fsditie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