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效益,促推经济建设,近日,沅江市出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依法对辖区内2009年7月底前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全面进行清理处置。
一、高规格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市长邓宗祥任组长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沅江市法院、人大城环委、政府办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清理办公室设综合组、清算组、清理组、处置组、办案组,办公室设沅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严要求确立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方法》、《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确认的闲置土地,依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二是统一标准的原则。土地闲置费的收缴标准、限期开发建设的时限统一,并确保处置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清土地的闲置原因和闲置时间,并在处理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切实维护好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抓重点制定工作步骤。一是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查找历年供地台帐、单位自行申报、现场调查等方法,查清闲置土地位置、面积、闲置时间等情况,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二是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阶段。对被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逐宗按法律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分类制订处置方案,向清理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三是研究确定处置阶段。核算收回土地的补偿费、土地闲置费,清缴拖欠的相关税费,并由清理领导小组对闲置土地处置建议进行研究确定。四是公告、执行阶段。向社会公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结果,下达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相关法律文书。
四、求公正严格处置程序。一是告知。对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向闲置土地使用者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土地使用者要向清理办公室提供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二是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方法》有关规定,拟定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三是报批和实施。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依法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四是登记。闲置土地被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用途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重新核发或者注销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