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方案的通知
深龙普办[2018]2号
关于印发《龙岗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各普法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龙岗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龙发〔2017〕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龙岗区普法办
2018年4月10日
(联系人:罗小苑,电话:28948013,传真:28948007,电子邮箱:(lgsfxjk@longgang.gov.cn)
龙岗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方案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努力推进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根据全国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对广东***批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组织开展以检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重视以及各街道、各部门扎实有效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龙岗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法治先行区和打造东部法律服务高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督查对象 各街道、各普法成员单位 三、督查内容 2018年我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重点内容是《中共龙岗区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深龙发〔2017〕3号)和2016年、2017年、2018年《龙岗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文件贯彻实施情况,具体督查标准以区普法办另行发文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各街道、各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考核汇报材料,做好迎检准备,并于5月31日前将自评情况和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区普法办。 (二)6月,区普法办将组织督查组对部分街道、普法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和单位另行通知。 (三)7月,市组织普法督查小组对我区进行督查;9月份,迎接省“七五”普法中期督查。 五、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档案、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随机采访、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组对督查对象进行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及格,69分以下为不及格。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督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实际,求真务实,认真贯彻落实区“七五”普法规划,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普法在打造深圳“东部中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作用。 (三)此次“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将作为各街道、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督查不及格的街道和单位将向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