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日,高新区出台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高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意识,规范财政资金高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包括预算部门单位自评价、财政复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绩效管理改革的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出台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阐述了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和内容,提出了绩效目标管理、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完整的评价体系,初步构建起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为实施项目评价提供制度依据。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近期,高新区将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从2017年已完工重点项目中选择8-10个重点项目进行评价,进一步增强高新区预算项目支出科学性,促进项目支出按预定目标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