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住建函〔2018〕346号关于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182151号建议的答复
陈成就(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老旧住宅小区建筑增设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10月起,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深宝保指会纪[2016]2号)的相关指示,我局积极开展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试点工作。在满足建筑结构、消防、城市景观等要求的前提下,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既有老旧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已纳入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和土地整备计划的老旧住宅不得申请加装电梯。我区选择了具有代表性并且条件相对成熟的老旧住宅单元建安新村、创业一村、创业二村、宝安新村作为加装电梯试点项目。目前试点工作遇到一定的困难,推进难度较大。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区四个试点小区电梯加装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安新村。2017年1月至今经多次协调,反复修改图纸,于2018年4月13日通过政务大厅收取相关资料,现方案正在进一步审核中。
(二)创业一村。2017年4月10日创业一村正式向区规土部门递交方案阶段报建材料。目前因为结构鉴定未达成一致,工作迟迟不能推进。
(三)创业二村。2017年4月28日创业二村正式向区规土部门递交方案阶段报建材料。由于图纸问题、消防安全问题、结构安全问题、相邻权问题、运营管养等无法推进。
(四)宝安新村。2017年4月22日,宝安新村加装电梯相关工作人员直接向区规土部门递交加装电梯预审资料,由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
二、目前加装电梯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缺乏政策支持。目前因《深圳市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尚未正式出台,我市尚未对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而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操作性难度大,导致试点工作推进艰难。
(二)业主意见难统一。对于老旧小区而言,加装电梯无疑为大部分业主提供了出行便利,也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但加装的过程常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如统一业主意见、费用分摊等。在电梯加装过程中,低层业主底层住宅的日照、采光、通风、安静等居住的必备条件造成不利的影响。虽然《深圳市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只要“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但实际上,低层业主不同意,基本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后续的勘测、设计、施工等都很难进行。不仅如此,纠纷涉及人数众多,事情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邻里关系。
(三)审批进展缓慢。现建安新村13栋二单元已经通过政务大厅正式递交图纸文件,因《深圳市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尚未正式出台,试点工程推进有一定的困难且各部门没有明确具体审批时限。进展缓慢,后续多项审批流程是否顺利尤未可知。
三、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思路
(一)借鉴其他区的做法。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展相对滞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展困难重重,一波三折。目前盐田区、福田区、南山区有成功案例,借鉴其他区的做法,加快推进我区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二)加快出台加装电梯政策。建议加快《深圳市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的出台,明确具体审批时限,让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建立联合的审批制度。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应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为确保全市电梯加装工作得以进行,建立更加顺畅合理的渠道,明确具体审批时限,规土、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消防、财政等部门应加强配合,对试点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予以支持,使加装电梯工程成为邻里和谐工程、幸福工程。
(四)正面引导化解纠纷。电梯加装是一种居民自治,值得倡导。做好正面引导把好法律观,树立典型。对于反对者,建议考虑长远些,从改善生活环境、建立和谐邻里关系出发,提出合理诉求;也建议支持者们多换位思考,通过合适途径巧妙化解纠纷。
联系人:孙维东
电 话:85901740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