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协助做好福田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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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福田区各物业企业: 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小区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做到卫生状况保持良好,路面无损,排水设施完善,无坑洼积水。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渍破损,照明灯完好。 2. 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灯无障碍设施的,应保持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各物业企业要积极配合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宣传部门做好小区宣传,应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开展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4、每天要安排专人做好小区内巡查,并积极配合社区工作站做好国家城调队入户调查的引导工作。
文明创建,人人有责。请各物业企业将上述要求传达给各管理处。
福田区住建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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