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创新工作思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为了有效防范煤矿一般事故和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织金县安监局最近推出 “12345”工作思路,即实现“一个目标”、 坚持“两条主线”、 落实“三项制度”、强化“四种手段”、 做到“五个提升”, 确保全县煤炭产业安全、健康、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一、实现“一个目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管理制度,依法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重大提升,最大限度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最终实现煤矿企业的长治久安。 二、坚持“两条主线”。在煤矿安全监管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意识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确保安全底线,坚守生命红线。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监管工作全过程。突出抓好重点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抓住关键环节和细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科技强安”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各项措施得到真正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发展。 三、落实“三项制度”。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一)全面落实事前问责制度。对发现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强化事前问责,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挂牌蹲点督办制度。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工人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隐患,煤矿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监管部门要加大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煤矿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蹲点督办,具体由上一轮检查组带队人员负责到煤矿蹲点落实督办工作,直至重大事故隐患消除。蹲点人员必须住到煤矿上,每天早上8:30时之前,用煤矿座机汇报重大隐患整改进度。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煤矿企业集团公司要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或评估,并出具报告。对验收或评估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向县煤安局提出摘牌销号书面申请。经县煤安局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三)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查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及时发现并消除瓦斯方面的隐患及问题,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县级瓦斯监控中心监控到煤矿井下瓦斯超限,持续时间超过30分钟仍未反馈处理信息的。所属煤安分局要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和经过。提交瓦斯超限情况调查报告,提出对瓦斯超限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煤矿瓦斯超限的整改落实,实行专人蹲点督办。发生瓦斯超限的煤矿企业,所属煤安分局未及时处理的,由县煤安局对其进行挂牌督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被挂牌督办的煤矿必须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要求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煤安分局包保人员、煤矿上级集团公司包保责任人必须驻矿督促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四、强化“四种手段”。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着力强化四种手段。 (一)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煤矿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煤矿企业必须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保障机制,完善安全培训档案;要按规定对所有井下从业人员进行作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月集中培训不少于16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计划,进一步强化干部业务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要采取考核淘汰,竞争上岗等方式,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水平。 (二)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实现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有效地打击、取缔、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 (三)强化基础工作。一是着力提高员工素质,要提高准入门槛,定期培训,专项培训,实兴考核淘汰制,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二是强化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配套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强化矿级领导带班和特种作业人员跟班。完善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和特种作业人员跟班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四是强化安全设施建设的质量。加强井下密闭、防突风门等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到质量符合要求,建设规范标准,记录标示一致,管理统一规范,切实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五是强化规范台账和标识。做好井下密闭台账、探放水台账和起始标识的管理,做到台账和现场标识相统一。 (四)强化达标过程管控。煤矿企业必须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一是完善区域防突(抽采)措施与设计,做到抽采设计结合实际,图表完备。二是强化施工台账记录及钻孔竣工图管理,做到记录、台账、图表相统一。三是加强封孔与抽采管理,确保抽采效果。四是加强瓦斯抽采参数计量检测,确保参数齐全有效,计量准确。五是落实消突评价和抽采效果达标评价,做到参数真实,图表齐全、措施有效、结论正确,确保抽采效果达标。六是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到瓦斯抽采设计、钻孔施工台账、钻孔竣工图、计量台账、评价报告和现场检查事实“六位一致”。 五、切实做到“五个提升”,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着力提升监管水平,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按计划进行安全监管。根据煤矿安全状况和矿井灾害严重程度,对全县煤矿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年度、季度、月度监管计划,并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定期监管。二是在提高监管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四个结合”,即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相结合,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集中执法与交叉执法相结合。推行检查、整改、复查、存档、考核闭合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煤矿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确保每个煤矿每周一次以上的检查,要分别从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不留死角死面。四是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切实发挥安全监管人员监管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行安全监管人员竞争上岗、尾数淘汰等方法。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优胜劣汰用人机制,对安全监管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激活安全监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为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 提升瓦斯治理、抽采能力。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始终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突出监测监控装备的可靠性,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推广综合利用,建立“以用促抽,以抽保安全”的瓦斯治理利用体系。千方百计降低煤层瓦斯含量和涌出量。一是合理选择保护层优先开采、无煤柱开采,实现全面卸压。二是全面改造抽采系统和装备,提升瓦斯抽采能力。按照大孔径、长钻孔抽采要求,配备大直径、大功率、长距离钻机,形成“大管径、大流量、大孔径、高负压、综合抽”的多方位瓦斯抽采格局,从根本上减少瓦斯危害,确保生产安全。三是坚持先抽后采、掘,确保抽采达标,采取底板岩石巷道穿层钻孔抽采、煤层顺层钻孔抽采、采空区上隅角埋管抽采等抽采技术,降低煤体瓦斯含量,防止瓦斯突出。四是推行高位钻孔抽采,确保上隅角瓦斯不超限。五是实施分源抽采,提高瓦斯抽采量和抽采率。利用地面固定瓦斯抽采泵进行强化抽采原始煤层瓦斯,有效解决工作面及其上隅角瓦斯超限问题,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三)努力提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从理念、文化、行为、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全方位拓展。以“回归标准,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功”为手段,强化现场标准化作业,实施动态达标管理,夯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要采取“以试点带示范、以示范促全面”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力度,推动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上台阶。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要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时间要求和计划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达标或工作进展缓慢的矿井,要责令进行停产整顿,并及时在全县通报,确保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实现动态达标。 (四)积极提升采掘机械化程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支撑煤矿企业加快机械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煤矿机械化改造。积极推进煤矿开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选用先进、适用、成熟的采、掘、运、支护技术,坚决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五)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建立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实现企业应急预案与县、市级应急救援预案无缝对接。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明确指挥、调动程序,树立荣誉观念,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管理和维护。四是加强救援队伍间的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大比武等活动,磨合、锻炼队伍,提高队伍间的协调配合能力,进而提高联合作战能力。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最后屏障,真正实现煤矿企业的长治久安。 (织金县安监局 龚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