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职业技工教育院校创新创业政府政策支持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职业院校、技工教育院校创新创业政策的高度关注以及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建议中您提到的关于“加大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在本地的培养和储备以及政府要在职业技工教育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上给予倾斜等”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局主要领导带头就相关问题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和布置了相关事项,现就这方面工作向您作简要汇报。
(一)我区对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自主创业的扶持概况
目前,福田区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和服务扶持:
1.落实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目前,我区创业扶持补贴全部下放到创业企业注册地街道办申请办理,补贴事项包括:创业场租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补贴等,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予以受理并按时支付相关补贴。相关创业补贴标准为:
(1)创业社保补贴。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100%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3年;
(2)创业场租补贴。载体内,按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载体外,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3)初创企业补贴:自主创业6个月后,每人给予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5000元;
(4)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净增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创建创业孵化基地。为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配套服务完善的场地支持,我区目前已创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35家(其中同时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9家),创业孵化基地涉及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电子商务、智能硬件等众创空间,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适合创业的综合服务平台。
3.开展创业服务活动。为提升高校毕生生创业能力,我区以街道为创业服务平台,每年组织开展20场创业大讲堂暨创业项目推介会,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理念,同时,活动现场提供适合辖区自主创业的加盟项目,项目单位现场进行路演,促进项目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有效对接,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成功创业。
(二)关于提案办理的基本意见
政协委员非常关心和支持的职业技工教育院校创新创业政策问题,在提案中建议加大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在本地的培养和储备、打破户籍政策限制,给予深圳学子更开阔的创业环境等等建议,我局于6月29日邀请委员与相关业务科室召开提案讨论会,我局赖育明副局长与政协委员、就业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等业务部门进行商会,就提案内容的重点问题进行反复沟通协商,梳理提案建议思路,经研商,我局对该提案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1.关于“加大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在本地的培养和储备”建议,我区从2013年开始,每年通过与总工会等单位联合举办职工技能大比武活动,搭建技能人才展示技艺和相互学习的平台,在辖区内掀起一次学技术、比技能的热潮,树立起一批技术高超的行业榜样,分享行业的技术成就和水平,培养和选拔一批在生产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加大高技能人才在本地的培养和储备,打造技能强区。
2.关于“政府要在职业技工教育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上给予倾斜。”建议,目前,我区按照市级政策落实创业帮扶,帮扶对象涵盖了职业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而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统一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也可申报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大赛获奖项目和其他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关于“打破户籍政策限制,给予深圳学子更开阔的创业环境”问题,根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的规定,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上述人员需在本市自主创办登记注册3年内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其在自主创业时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也就不能提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因上述政策由市政府统一制定,各区只能按规定政策严格执行。
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学生是国家未来人才发展战略储备中的生力军,更是国家未来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深圳加大对职业技工教育创新创业方面政策倾斜和扶持意义重大,在此,我们非常感谢政协委员对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创新创业政策的高度关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之中继续努力,加大调研深度。同时,希望政协委员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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