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检查督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市司法局检查督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自4月份以来,市司法局结合201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工作,结合专项整治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市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这次督导检查持续了一个月,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重点开展“三查三评”即:查队伍动态、业务状况、制度落实情况;评案卷、评质量、评纪律。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所内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基本落实;绝大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敬业精神好、服务意识强,没有发现超范围执业和违规执业;能够自觉接受市、县(区)司法局的监督和管理;立足乡镇、街道,在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执业场所名称不规范,个别法律服务所违规悬挂“法律事务所”牌子;有些法律服务所没有做到“三统一”(收案、收费、派案),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照要求留存发展基金;个别法律事务所办公环境差、设施陈旧;有的法律事务所案件登记不齐全,卷宗不装订、归档不及时;个别法律服务所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上墙,有轻学习、重业务的现象存在;特别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发展滞后,造成了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量日趋缩减。
针对检查情况,市司法局提出三项具体措施:首先要盯住两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纳法律人才,重点吸引法律专业大学生和退休法官、检察官等加入到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来,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培训,要定期举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新入职和实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其次要瞄准需求,加强业务建设。应适应经济新常态,着力在民生领域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立足基层,服务百姓;再次要管理服务并重,加强规范化建设。市、县(区)司法局要尽职履责,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执业行为。同时要做好服务工作,研究发展规划和保障机制,探索基层法律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研究,反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需求和心声,既要当好“管家婆”,又要做好“娘家人”。
(李慧民 郭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