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郊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渐入佳境
近年来,我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以开展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为基础,以建立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为重点,以实现整体保护和动态保护为目标,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增强保护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区文化局利用“三节”活动、庙会等传统节日,对跑马毘、抬阁、迓鼓等民间艺术,开展展演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每年的“文化遗产日”期间,区文化局都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集中进行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郊区文化底蕴深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二是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全力支持薪火相传。2014年,甄国民、高瑞清、郑玉蝉、冯珍云等14人被认定为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5年,山西珐花器制作技艺传承人甄国民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随后,区文化局和非遗保护中心通过资金扶持和组织传承人参加各级各类展览,帮助非遗传承人传承、传播其非遗技艺。三是设立展示场所,展现非遗魅力。2013年,在区文化局的资金支持下,三泉村建立了“迓鼓传习所”。2016年,区文化局建立了“阳泉市郊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全面展示了我区具有代表性的非遗作品,包括珐花器、黑陶、砂货、铁货、挑绣、剪纸、烙画葫芦等10余种共100余件作品,我区多年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得以完美呈现。截至目前,我区共公布4批76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名录,有40项进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平定砂货烧制工艺》、《阳泉文迓鼓》和《山西珐花器制作技艺》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