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香洲区法院与中山大学心理学系合作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评估干预服务项目
7月13日下午,香洲区法院与中山大学心理学系合作开展的 “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评估干预服务”项目签约仪式在香洲区法院401会议室举行。香洲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美鸿与中山大学心理学系主任高定国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了《“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评估干预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书》。香洲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游永威主持了签约仪式。刑庭庭长梁共宏、研究室主任苏倩雯及少年审判合议庭全体人员、中山大学心理学系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梁共宏庭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香洲区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和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评估干预服务的基本情况。梁共宏庭长指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评估干预是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少年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一项重要举措。香洲区法院在今年6月审理一宗未成年人盗窃案时首次引入了心理评估干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中山大学心理学系开展此项合作项目,将对更多需要心理干预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评估,下一步香洲区法院将逐步完善心理评估干预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规范,促进未成年审判的健康发展。
中山大学心理学系高定国主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山大学心理学系的发展历史、师资及专业情况。他表示,将心理评估干预机制引入未成年刑事审判,充分关注被告人的心理问题,是关心未成年人,重视人权的体现。合作项目的开展可以使中山大学更好地发挥心理学专业优势,为科学研究提供丰富实践案例,推动心理学更好地服务社会。
香洲区法院蔡美鸿院长对中山大学心理学系与香洲区法院的合作表示热烈欢迎,并预祝双方合作愉快,实现以案例带科研、以科研促审判的双赢局面,共同推进未成年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签约仪式后,中山大学心理学系高定国主任一行在香洲区法院蔡美鸿院长、游永威副院长等人的陪同下参观了香洲区法院少年审判法庭、刑事审判法庭、诉前联调工作室及立案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