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0年3月31日在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珠海市审计局罗增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珠海市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整改责任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自觉性不断增强,整改效能不断提升,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总体整改情况
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大部分审计问题得到整改或正在落实,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已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截至2019年底,大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被审计单位已完成问题整改90个,上缴财政资金1.19亿元, 减少财政拨款及补贴4457.34万元,按照审计意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23项。
(一)推动绩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针对财政资金闲置问题,市财政局建立了新增债券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2019年财政存量资金已全部统筹使用,市本级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6.9%,沉淀的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计划于2020年支付完毕。二是针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完善了《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完善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是针对创业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绩效不明显的问题,市人社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堵塞资金申报漏洞,核查追缴重复发放补贴,做好创业培训机构的遴选和创业培训人员筛选工作,确保创业培训专项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二是针对人才专项资金存在分散管理情况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完善了资金审批流程,在2020年相关专项资金资助立项过程中,开展了重复资助筛查,避免了重复补贴风险。三是针对部分企业重复使用知识产权申报高新企业、申报高企资料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市科技创新局已将相关情况向省科技厅报告。2019年,省科技厅等部门陆续印发了3份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我市有6家企业被取消高企或高企培育库入库资格,其中2家为申报资料不真实企业。由于全省各地市涉及违规申报企业较多,相关资格认定工作正在分批进行。
(三)助力“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确保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方面,珠海市农村商业银行针对贷款发放存在的漏洞,通过防止新增多头授信、对环保不良企业和僵尸企业采取限制性贷款措施、加大“三农”营销拓展和指标考核力度等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二是在精准脱贫方面,市扶贫开发办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珠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原推进缓慢或未落实的6个项目中,有5个已交付使用,1个主体工程已完工。三是在污染防治方面,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进度滞后的问题,市水务局推进完成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推进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管网清淤等工作,拟在2020年底前督促相关区完成管网病害修复工作。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斗门区人民政府积极推进9个村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已建工程项目预结算和设施整改提升工作。
(四)推进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力促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针对户政网上办理事项不够便利的问题,市公安局将线上户籍办理服务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全面对接,67项户政业务已实现“网上办”功能。二是针对应退未退用水保证金、多收用气预付款等问题,相关供水企业已发布保证金退费公告,完善提醒办理退费程序;相关供气企业已与涉及的非居民用户协商确认用气量,并已清退部分多收用气预付款。三是针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涉企收费、保证金未清理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不再向企业收取2类审批业务的专家评审费。市自然资源局涉企保证金事项已发布清退公告,清退工作正在按程序有序开展。市基础工程直属管理处尚有零星余款未清退,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已完成清退工作。
(五)强化公共投资项目的全过程投资控制,节约公共投资资金。一是针对部分项目设计论证不充分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对尚未实施的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对已实施的工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经验交流培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部分工程预算编制不准确,询价不充分的问题,5家责任单位已初步确认核减造价3514.41万元。三是针对部分项目用地征收补偿不规范的问题,斗门区人民政府已通过建立完善制度,防止征拆补偿中出现资产评估依据不充分、未及时清场等漏洞,并完善了报批手续和原始资料的保存归档程序。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大研发机构扶持资金方面。2014至2018年,市政府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合作成立9个重大研发机构。审计报告指出该类项目存在“合作协议对研发机构的责任义务约束性不强;部分机构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沉淀;研发机构目前绩效不理想,主管部门对此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的问题。市科技创新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性广泛调研,修订《珠海市引进建设重大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重大研发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制定“一院一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年实施阶段性考核,对绩效完成情况较差且不能有效整改的重大研发机构予以清退,并在后续引进建设重大研发机构合作协议中明确上述要求。计划于2020年9月前完成整改。市财政局于2019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9个研发机构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出具了报告,有3个项目评定等级为良,4个项目评定等级为中,2个项目评定等级为差,并作出了2020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关于“8家市属国有企业账面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市国资委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制度。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属企业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约束工作机制的通知》,压实国有企业董事会主体责任,推进建立完善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和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二是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健全出资人债务风险管控体系。派驻监管小组参与企业董事会决策,以财务总监联签、出资人专项检查、出资人统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主导年度财务审计等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企业经营风险。健全资产负债约束的考核机制。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工作纳入企业领导人员经营责任书。三是分类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体系,于2020年1月8日正式下发资产负债约束指标。
(三)公共投资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现场资料反映质量管理不规范,工程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施工质量管理和监理管控缺位,项目存在质量和投资损失风险”的问题,斗门区相关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审计期间立行立改,通过核查***的真实性,核定实际使用水泥总量,与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按照核定量进行实际结算。二是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强施工,并按规定进行检测,组织各参建单位对补强工程进行验收。三是举一反三,在类似工程中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质量管控。四是对中标单位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对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扣分,并在省水利厅信用评价平台全省通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水泥搅拌桩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进行了核查分析,提出前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各项验证工作、推行信息监控、建立水泥仓储台账、完善检测手段等措施。市公路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水泥搅拌桩质量管理,在设计施工等各阶段严格执行规范,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市水务局2019年组织开展了两次水利建设质量管理专项大检查,实行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机制,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把隐蔽工程视频资料作为支付进度款及工程结算的必要条件。
2.“个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算多计造价”问题整改效果较为显著。项目所在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对于预算计量计价不准确、多计造价问题,在批复预算时核减;对于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且未办理变更调减造价以及设计不合理多计造价的问题,已办理变更且批复预算中进行核减;对于部分建设工程多计其他费用问题,已在批复预算中进行核减。经整改,该工程累计核减建筑安装工程费3895.85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943.47万元。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自2019年7月30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以来,市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督查,对部分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大部分被审计单位能根据审计处理意见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力举措推进问题整改。但仍有少数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整改期限较长。二是部分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涉及工程结算、征地拆迁、体制机制完善等事项,难以明确整改期限。
四、全面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中共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粤审委办〔2019〕10号)。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订了具体落实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审计整改督办中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审计整改督办效率;结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工作,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切实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协同市纪检监察等机关单位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形成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合力。
五、2017年度审计发现突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毕,其中:政府公产房资料不完整问题已完成大部分清理工作,部分房产已调整由住房保障部门管理,大部分房产已房改,在办理核销手续后可完成整改。剩余部分待进一步清查。二是原市路桥管理处10处物业未入账问题部分仍在办理手续,隧道管理用房及相关资产4处物业已根据管理职能调整移交相关单位。原斗门区路桥收费管理所5处及南屏收费站1处物业因资产移交手续未办结等原因,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三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登记入账问题部分已整改,全面整改工作仍在开展中。
(二)国有企业物业低价出租问题。市国资委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等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珠国资〔2018〕456号),推进全市公共交易平台建设,推行国企物业租赁网上公开交易,开展企业物业出租情况专项检查,对部分企业制度执行力不够、家底不清、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个别国企大宗物业2016年度租金普遍低于同期市场价问题,该国有企业已完善物业评估、招租程序,大宗物业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竞价方式招租。目前16项物业已完成整改7处,7处合同期未满,2处存在拆建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谈判、走司法程序等方式积极进行整改,预计最迟2020年底完成整改。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发改局印发《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项目资产管理核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发改资〔2019〕35号),对2003年以来已实施的市政府投资项目,协同市财政局及各有关单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和登记情况自查工作。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已登记政府投资项目374项,市发改部门与财政部门信息对接工作已初步实现数据共享,强化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预防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