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横沥2×30万千瓦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要求,现对“广州南沙横沥2×30万千瓦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横沥2×30万千瓦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供项目
(2)建设性质:本项目属“上大压小”热电联供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广州南沙横沥热电项目筹建处
(4)建设地点:本项目坐落在广州市南沙开发区万顷沙镇内,占用土地面积约19.85hm2。项目厂址为规划工业用地。
本项目的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灰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内,灰场总占地面积约90亩。由于本地区粉煤灰综合利用前景较好,综合利用率基本上能达到100%,故本灰场仅做备用事故灰渣场,可堆灰渣25万m3,满足2×350MW机组事故灰场堆灰半年的要求。灰渣运输采用汽车运输,长度约120km。本工程灰场占地面积90亩。
(5)投资规模
本工程计划总资金为36亿万元,其中发电工程动态投资为5188元/kW,发电工程静态单位投资为4862元/kW。
(6)建设内容和规模
电厂容量为2×300MW级国产超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主体工程为2×350MW超临界抽凝式机组,第一台机组预计2014年7月投产,第二台机组 2014年10月投产。热电工程年利用小时数为6200h/a。同步建设燃料及贮运工程、供水系统、环保工程、供热管网。本工程拟替代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侨糖厂等小机组、广州市番禺莲花山造纸有限公司等小机组,总计替代容量201.2MW。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问题,其具体表现为:由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建筑材料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建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垃圾等,以上因素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煤场粉尘的排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等。
三、主要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在临时修建的沉淀池中沉淀后用于喷洒地面防尘。运输车辆盖防尘罩,并定期对路面喷水减少扬尘排放。施工单位禁止在夜间(22:00~07:00)打桩及水泥搅拌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单位有责任配合当地环保主管机构,对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环境监测和监理,以保证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得以完善和持续执行,使项目建设施工范围的环境质量得到充分有效保证。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雨水三部分,实行清污分流的原则。本电厂采用干除灰方式,不产生冲灰水,因此一般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包括化学酸碱废水、脱硫装置废水、锅炉停炉排污水和清洗水、系统杂用损失水、脱硝装置废水和含油污水等。处理达标后回用,全厂实行生产废水零排放。
(2)废气
①本工程对于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采用燃用优质动力低硫煤和设置烟气脱硫装置两种措施。本期工程所燃用的设计煤种全硫份为0.40%,校核煤种全硫份为0.36%,均属低硫煤,可以从源头上减少SO2的排放。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根据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削减SO2的排放,满足国家及广东省的环保标准、法规要求,本工程将同步设置烟气脱硫装置,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按95%考虑
②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装置;控制NOx的生成,要求供货商采用低氮然烧技术并同时安装脱硝装置。初步拟定采用SCR脱硝工艺,烟气经过SCR反应器,与NH3发生反应后,其氮氧化物去除率为80%,使NO×的排放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③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1年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烟尘的排放浓度不大于20mg/Nm3,每台炉配用二台高效除尘器,其除尘效率不小于99.8%,同时再考虑本工程湿法烟气脱硫工艺50%的除尘效率,总的除尘效率为99.9%,保证烟尘达标排放。
④本期工程两台炉拟共用一座210m高,出口直径为7m的单钢内筒烟囱。高烟囱排放,将增加烟气的抬升高度,污染物通过稀释扩散,落地浓度值降低,可以有效的减轻对电厂附近区域的影响。
⑤在炉后烟道或烟囱上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自动连续地监测烟气中SO2、NOx及烟尘等污染物浓度,以加强对电厂污染物排放的监控。
(3)噪声
①噪声的防治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
②对主机和有关辅机要求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隔音罩和消声器,将噪声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对部分噪声比较大的设备,如汽轮机、给水泵等加装隔音小室,以降低设备周围的噪声水平。
③对人员活动频繁的声源车间,结合车间环境的建筑物结构材料,适当设置吸声壁面、隔声障壁等。
④厂区总布置中考虑建筑物的分区和朝向。对中央集中控制室,单独进行声学设计,通过封闭隔声、减振和内部吸声降低混响等措施,使室内噪声等级降到60dB(A)左右。
⑤在全厂各主要构筑物周围均设有绿化林带,种植草地,起到吸噪作用;电厂周围建有围墙,同样起到减弱地面噪音的传播作用。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厂界的噪声水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电厂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在除灰系统设计上采用干除灰、灰渣分除、干灰粗细分除,煤渣采用机械除渣方案,为灰渣综合利用创造条件。灰渣分别在灰库、渣仓集中后用汽车外运进行综合利用,目前电厂已和广州临海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就灰渣综合利用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由该公司负责处理本工程产生的灰渣。本项目脱硫系统产生的副产品经两次脱水后成为CaSO4·2H2O即脱硫石膏。本工程产生的脱硫石膏将立足于综合利用,目前建设单位与东莞市海粤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石膏综合利用协议,其综合率可达100%,减少了脱硫石膏贮运过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拟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并将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源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成投产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广州南沙区政府网”和“华南环科所www.scies.org网站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栏目查阅《广州南沙横沥2×30万千瓦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如有必要,还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相关资料。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广州南沙横沥2×30万千瓦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供项目”厂址附近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七、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横沥热电项目筹建处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珠江管理区珠江嘉园1栋二层
联系人:刘工、汤工 邮箱:ordertang@163.com
电话:020-39057078
(水石连州NO.6668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编:510655
联系人:易工、吴工 邮箱:shuren9@163.com
电话:020-85550996 传真:020-8555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