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叶丽河等人为职员的公示
叶丽河等四人参加2010年9月份公开招考职员考试,经笔试、体检及人事档案审查合格,拟聘用为龙岗区事业单位职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7日至13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人员的聘用资格有任何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28905246(上班时间),邮政编码:51817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具体线索,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附:龙岗区2010年9月公开招考职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第十一批)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2010年9月龙岗区公开招考职员拟聘人员情况公示(第十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