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工商局四举措持续推进服装等六类重点商品专项整治
根据《珠海市工商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推进服装等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市局专题会议部署,斗门区工商局采取四项举措持续推进服装、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以及燃气具等6类涉及民生的重点商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6月12日上午,该局召开服装等六类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要求稽查大队、各工商质监所把此项行动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统筹谋划。该局周密部署、统筹谋划,由稽查大队负责辖区内交通工具及配件专项整治行动,各工商质监所根据辖区实际,制定行动计划,突出整治重点,明确具体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563人次、187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401户次。
三、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一是强化集中清查。该局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坚,集中清查不合格商品、缺陷商品以及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发现销售来源不明商品的经营户73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73份,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立案查处,立案4宗。检查发现涉嫌商标侵权、经销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等其他违法行为,立案16宗。三是强化自查自纠。针对不合格商品及缺陷商品,责令经营户对照不合格商品名单以及缺陷商品名单进行自查自纠,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共发送不合格商品名单391户,对照自查未发现不合格或缺陷商品。
四、长效监管,全面履职。通过落实定点监管、不合格商品供货追查、线索交办、约谈培训、专项检查等五项制度,建立重点商品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落实定点监管制度。按要求调整和补充定点监管对象,使定点监管对象达到辖区同类商品经营者数量的30%,共建立了6大类22种产品的重点商品定点监管名录,确立重点商品定点监管对象391户。二是落实不合格商品供货追查制度。该局对2016年省局抽检不合格的1家装饰装修材料(电线电缆)的经营者进行调查,收集上一级供货商情况,并将查清的供货商、经销商信息以清单形式向上级报送。三是落实线索交办制度。及时核查2宗投诉举报线索,发现1家经营户存在经营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行为并立案查处。四是落实约谈培训制度。根据《商品经营者约谈培训工作指引》,对辖区内服装等6类重点商品经营者开展约谈培训,指导经营者完善商品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引导400户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自觉把好商品质量安全管理。五是落实专项检查制度。该局将持续保持重点商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促进辖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水平的提高,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