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新一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捆绑PPP项目(官圩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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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文章来源: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德庆分局 撰写时间: 2020-6-1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德庆县新一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捆绑PPP项目(官圩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7781958 传 真:0758-7781958 |
项目名称德庆县新一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捆绑PPP项目(官圩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地点德庆县官圩镇S352旁凤凰山加油站北侧芭蕉地(E111.792552°,N23.246032°)建设单位德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1、项目概述德庆县新一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捆绑PPP项目(官圩镇污水处理工程)拟建设官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对德庆县官圩镇区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经排渠排入金林水。选址为德庆县官圩镇S352旁凤凰山加油站北侧芭蕉地,官圩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200m3/d,采用AAO为主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为6227.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27.16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清洗废水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地表流经设置雨水沉淀池,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路侧水沟集中排放。2、大气:汽车尾气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使用毡布覆盖、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等措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的要求。3、声:施工期机械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的维修、管理,禁止夜间运行设备等,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4、固体废弃物:施工弃土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全部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营运期:1、水:营运期不设食堂,员工生活水产生量极少,汇同污水厂待处理水体,一并进入污水厂处理处理,经本项目处理达标后经排渠排入金林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2、大气:污泥贮池和污水池产生的废气或通过埋地设置通风口、或自然扩散,加强通风与厂区绿化,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中的废气排放二级标准值;格栅、沉砂池、AAO厌氧缺氧段和脱水机房废气通过抽排换气并使用等离子除臭装置除臭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等环保措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 表 2 标准值。3、声:营运期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外壳隔声、绿化吸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4类标准。4、固体废弃物:格栅渣、沉砂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药剂包装物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污泥妥善交由相应的第三方处理处置或作填埋处理;实验室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众参与情况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拟作出审批结果同意拟不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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