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要市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要市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73号)精神,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工作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完善新时期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群众健康,现就全面深化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工作目标,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促进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病媒生物防制为核心,以卫生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全民健康教育为主线,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遏制传染病流行,提升全市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和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促进与教育、卫生创建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
结合我市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和卫生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方法手段,促使城乡环境卫生显著改善。从2015年起,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善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和卫生创建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病媒生物防制体系,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和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使市城区、镇(街道)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保障群众身心健康。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即每年4月份开展“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每月部署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地为主的统一行动;每周周五下午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城镇创建及巩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落实突击性治理与经常性工作,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一是按照省、肇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一部署,于每年4月份开展“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的日常工作范畴,继续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从2015年起,于每月最后一周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行动,重点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集中力量消灭卫生死角。三是从2015年起,于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动员各村(居)委、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居民住户开展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由各镇(街道)、各系统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督促。
为及时掌握全市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洁制度的情况,各镇(街道)、各系统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汇总下属单位情况)必须在每周大扫除行动结束后,及时填好《辖区每周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记录表》(***),于每周一前报市卫计局爱卫办(联系电话/传真:8391412)。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水平。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切实督促学校、市场、旅游景点、口岸、车站等重点单位完善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其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切实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教育部门要督促和部署各学校每周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卫生清洁行动,重点做好宿舍、教室、食堂和厕所的清洁卫生;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前后,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同时要组织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食药监、旅游、住建、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能,督促饭店餐馆、景区景点、建筑工地、口岸、车站以及交通要道等重点场所建立完善卫生保洁制度,每周至少组织1次自查,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各类集贸市场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保洁,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大清洁活动。各镇(街道)要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建立环境卫生台账制度。
(三)以卫生防病为核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充分动员各方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各镇(街道)的蚊媒密度监测网络,掌握辖区内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和季节消长规律。搭建鼠害、虫情群众报告平台,鼓励市民通过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为科学防制媒介传播疾病预警提供支持。建立常用消杀药物抗性定期公示制度,加强消杀队伍的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业主负责制度,对病媒生物密度超标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鼓励各镇(街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防制效果。市、镇两级爱卫机构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要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消毒站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推行服务机构资质评审,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
(四)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特别是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活动,全面推进公民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要充分利用市城区、各镇城区的社区(居委)、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以及农村的乡村文化站、科技站、卫生站、板报橱窗开展多种形式爱国卫生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院”和“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并鼓励学校开展“卫生班级流动红旗竞赛”、“卫生寝室”评比等活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爱卫工作保障。为加强市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启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辛 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吴志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小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陈劭敏(市政府副市长)
邓锐明(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区劲文(市委办公室)
梁媚娓(市府办公室)
林达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何国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瑞明(市委宣传部)
罗坤志(市委组织部)
黄耀锦(市人大办公室)
汤永洪(市政协办公室)
曹剑锋(市农业局)
潘伟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李国华(市财政局)
钟伟联(市环保局)
何冠伟(市交通运输局)
冯志坚(市公路局)
苏汉清(市水务局)
许 华(市工商局)
吴翰栋(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
岑家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符志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叶玉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订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工作任务。要在人员、工作条件和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保障,明确专人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确保其组织协调功能的充分发挥。要强化爱国卫生基层网底功能,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等要有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市、镇两级爱卫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交流。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沟通顺畅、行动迅速的爱国卫生运动联动网络。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爱国卫生的社会宣传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提供卫生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住建、环境保护、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督促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建立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和清除积水。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进一步拓宽参与爱国卫生实践活动渠道,不断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和卫生防病工作。其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依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完善财政机制,保障爱卫经费投入。进一步健全“省财政统筹落实、地方财政组织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四)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对各镇(街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市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月度检查考评工作组每月进行1次检查和专项督导,并及时将检查督导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探索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搭建群众投诉平台,延伸工作触角。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控不力导致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辖区每周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记录
2.高要市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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