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局六个严格强化生猪屠宰检疫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进场检疫核查制度。切实抓好进场动物的查证验物工作,查验进场生猪的检疫合格证明、耳标打挂情况及临床健康状况,查验耳标号码与检疫证明登记信息、与启运地是否一致,严禁证物不符动物入场。
二是严格落实消毒制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入厂(场)消毒和卸载后消毒工作,同时做好厂(场) 内环境消毒、屠宰车间消毒和人员消毒等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运输车辆。
三是严格落实“两证两章”出场制度。严格落实检验检疫规程、“瘦肉精”自检和官方兽医抽检制度,经“瘦肉精”自检与抽检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后,加盖肉品品质检验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经检疫合格,加盖检疫验讫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凭“两证两章”出场。
四是严格落实病害猪及和法定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屠宰企业病害猪及法定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处理的监督管理,驻场官方兽医对病害猪及法定不可食用产品记录及入库冷藏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上传无害化处理数量,病害猪及法定不可食用产品库存达到规定要求后,由商河县盛和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
五是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实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制度,确保安全用电、机械操作、人员防护等安全到位。
六是严格落实定期督查制度。依法履职尽责,每月组织现场督查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做好各项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